2016-04-26來源:本站采編
關于確定攀枝花市第二批高層次人才培養對象的通知
各縣(區)委組織部、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級有關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
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2016年第一次會議審議同意,確定尹顯生等105人為攀枝花市第二批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對象(詳見附件1)、丁保虎等51人為攀枝花市第二批高技能人才培養對象(詳見附件2),培養期限為5年。
按照《攀枝花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養計劃”實施意見》(攀人社發〔2012〕159號)要求,培養對象所在單位應結合實際,與培養對象共同制定為期5年的培養方案,簽訂《攀枝花市第二批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培養目標責任書》(附件3),具體組織實施培養計劃,及時了解掌握培養對象的思想、工作、學習及生活情況,妥善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并為培養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質和經費保障;培養對象要加強學習、潛心鉆研,努力提高能力水平,實現培養工作目標;有關主管部門(單位)要加強管理服務,及時跟蹤指導,定期督促檢查,確保培養工作計劃順利實施。
各部門(單位)請于2016年5月20日前將《攀枝花市第二批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培養目標責任書》和《攀枝花市第二批高技能人才培養目標責任書》分別報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聯系電話:3325130)、職業能力建設科(聯系電話:3325101)。
附件:
培養目標責任書
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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