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9來源:本站采編
一、加分條件
詳見《公告》。
二、遞交時間
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遞交地點
1、符合《公告》中“筆試加分”第(1)、(2)項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將相關材料送市公務員局
地址:自貢市匯東路118號勞動保障大樓9樓公務員管理科
電話:0813-2204158
2、符合《公告》中“筆試加分”第(3)、(4)項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將相關材料送自貢市公安機政治部人事處606辦公室
地址:自貢市匯川路1001號
電話:0813-4702035
四、攜帶資料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其中:
1.符合第(1)、(2)項加分條件的,還應攜帶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符合第(3)、(4)項加分條件的,還應攜帶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更多招考信息請關注四川人事考試網微信公眾號:htgwy01;或咨詢QQ:385189031
五、注意事項
1.請符合條件考生(不得委托他人)及時辦理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2.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名單將在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zgrsj.gov.cn)、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上進行公示,期限為7天。
3.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程序確認加分。
中共自貢市委組織部 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自貢市公務員局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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