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3來源:本站采編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選調考生筆試成績,按選調計劃5:1的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可放寬到3: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姓名 |
職位編碼 |
選調職位 |
筆試成績 |
名次 |
李貴美 |
2002200100126 |
2020017 |
70 |
1 |
胡碧連 |
2002200100202 |
2020017 |
70 |
1 |
李川 |
2002200100203 |
2020017 |
69.5 |
3 |
彭慶林 |
2002200100204 |
2020017 |
68.5 |
4 |
黎靜 |
2002200100122 |
2020017 |
66.5 |
5 |
溫貿云 |
2002200100125 |
2020017 |
66.5 |
5 |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0年11月6日(09:00—18: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青神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股(青神縣大西街8號)
聯系人:易思,咨詢電話:38819062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考生需持《2020年眉山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審查。
五、其他事項
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并領取面試通知書,未按規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由選調單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進入資格審查的考生,務必在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等選調階段保持通訊暢通,凡因通訊不暢而無法取得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本公告由中共青神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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