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8來源:本站采編作者:四川人事考試網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關于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規定,現將2020年下半年宜賓市司法行政機關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排名及面試資格審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排名及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一)考生本人的筆試成績排名見附件1。
(二)面試資格審查入闈人員名單見附件2。
二、面試資格審查
(一)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照各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二)請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攜帶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關于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到市司法局進行面試資格審查。請面試資格審查入闈人員手機務必保持暢通。面試資格審查期間手機不暢且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面試資格審查合格者繳納面試考務費,面試資格審查單位發給《面試通知書》。材料不齊未能通過面試資格審查者責任自負。
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考生,如對面試資格審查所要求的資料及手續不清楚的,請在面試資格審查前主動與面試資格審查單位電話聯系。
(三)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應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審查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審查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四)遞補人員面試資格審查工作于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上午12:00截止。請有希望遞補的考生手機務必保持暢通。遞補期間手機不暢且未按時參加遞補面試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過期不再遞補,責任自負。面試資格審查單位于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將面試資格審查情況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
(五)面試資格審查地點及咨詢電話:
招錄機關 |
面試資格審查地點 |
咨詢電話(區號0831) |
宜賓市司法局 |
宜賓市司法局507辦公室 |
8226739 |
三、面試安排
面試將于2021年1月30日進行,請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持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請考生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在資格審查和面試前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面試前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
(二)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有國(境)外旅居史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至少提前15天到達考點所在城市或川內其他低風險地區,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在資格審查及面試當天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視為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來自國(境)外的考生應按照考點當地疫情防控部門規定,自覺接受相應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資格審查當天,提供考點當地衛生健康部門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能提供證明的視為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
(三)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資格審查及面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報到的,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參加資格審查、面試的考生須自備醫用口罩,除身份確認、面試答題環節需摘除口罩外,應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附件:
1.2020年下半年宜賓市司法行政機關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排名表
2.2020年下半年宜賓市司法行政機關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入闈人員名單
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
2021年1月18日
附件2
2020年下半年宜賓市司法行政機關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入闈人員名單
序號 |
職位編碼 |
名額 |
招錄機關 |
職位名稱 |
準考證號 |
1 |
31015038 |
2 |
高縣司法局 |
司法助理員 |
3121150202910 |
2 |
31015038 |
2 |
高縣司法局 |
司法助理員 |
3121150200404 |
3 |
31015038 |
2 |
高縣司法局 |
司法助理員 |
3121150401324 |
4 |
31015038 |
2 |
高縣司法局 |
司法助理員 |
3121150501028 |
5 |
31015038 |
2 |
高縣司法局 |
司法助理員 |
3121150202311 |
6 |
31015038 |
2 |
高縣司法局 |
司法助理員 |
3121150302918 |
7 |
31015038 |
2 |
高縣司法局 |
司法助理員 |
3121150406311 |
8 |
31015039 |
2 |
興文縣司法局 |
司法助理員 |
3121150200920 |
9 |
31015039 |
2 |
興文縣司法局 |
司法助理員 |
3121150200208 |
10 |
31015039 |
2 |
興文縣司法局 |
司法助理員 |
3121150403416 |
11 |
31015039 |
2 |
興文縣司法局 |
司法助理員 |
3121150407513 |
12 |
31015039 |
2 |
興文縣司法局 |
司法助理員 |
3121150501709 |
13 |
31015039 |
2 |
興文縣司法局 |
司法助理員 |
3121150502916 |
14 |
31015039 |
2 |
興文縣司法局 |
司法助理員 |
3121150200802 |
15 |
31015039 |
2 |
興文縣司法局 |
司法助理員 |
312115050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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