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2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于2014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規定,現就2014年樂山市法院、檢察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標準及要求
體檢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報考法院系統的向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書面手寫的復檢申請并簽名;報考檢察院系統的,向樂山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書面手寫的復檢申請并簽名。
考生體檢合格后,由用人單位進行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依次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均只進行一次。
二、體檢時間及地點
體檢定于2014年2月20日(星期四)進行。
參加體檢的考生務必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面試通知書、準考證于2月20日上午8:00到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集合,核實身份以后統一組織前往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約500元)由醫院體檢部門按照體檢收費標準收取,考生體檢時直接交到醫院體檢部門。
三、注意事項及要求
1、考生必須按本公告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面試通知書、準考證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逾時不到者,一律視為放棄體檢及進入下一錄用環節資格,后果自行負責。
2、體檢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飲酒,避免劇烈運動,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3、空腹進行采血和B超檢查。
4、未婚女性不做婦科檢查。
5、體檢時請有近視的考生佩帶眼鏡,以便檢查矯正視力。
6、體檢當日應避免穿戴有金屬飾品及印花的衣物。
7、體檢當日請務必按要求完成所有體檢項目,漏項則視為自動放棄。
四、紀律要求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五、考察工作
考生體檢合格后,由用人單位進行考察,具體時間及工作安排由有關招考單位自行確定。
聯系電話:0833-2429486(市中級人民法院)
0833-2117994(市人民檢察院)
附件:1、2014年樂山市法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2、2014年樂山市檢察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樂山市人民檢察院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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