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0來源:本站采編
現將樂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招體檢待檢、暫不作結論考生體檢結論及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體檢結論
待檢、暫不作結論考生體檢結論見附件。
二、復檢安排
根據招考公告規定,招錄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樂山市公務員局(市中區柏楊東路268號)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請本次待檢、暫不作結論的考生的體檢結論為不合格的,務必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手寫書面復檢申請,未按時遞交手寫復檢申請的,一律視為放棄資格,結論定為“不合格”,后果由考生自負。
復檢時間和集合地點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樂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招體檢待檢、暫不作結論考生體檢結論
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山市公務員局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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