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6來源:本站采編
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維護法院正常辦公秩序,促進審判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經上級批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限男性,主要從事庭審值勤,送達法律文書,參與執行等基層艱苦條件工作)司法警察輔助人員。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戶籍在自貢市范圍內符合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熱愛法院審判執行輔助工作;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其它條件:
1、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 (截止時間為2015年11月30日);
3、身高170cm以上;
4、體形端正,口齒清楚,聽力正常。
5、警察院校畢業生、退伍軍人或現在正從事專業保安工作的人員均可優先錄用(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不能應聘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發布
在自貢市人才網、大安區人社局、大安法院政務公開欄發布招聘信息。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6:00,在大安法院政治處(大安區腫瘤醫院對面)報名。
(二)報名手續
報考者須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和臨時身份證無效)、戶口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等相關手續報名。
(三)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大安法院負責。報考者具備上述相關手續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地點報名,并如實填寫《大安法院招聘司法警察輔助人員報名表》2份,經資格初審合格后持《報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領取體能測試通知書。
2、領取體能測試通知書: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11月17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6:00,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大安法院政治處領取體能測試通知書。參加體能測試時報考人員須攜帶體能測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和臨時身份證以及復印件)參加體能測試。
五、考試
考試分為體能測試和面試,由大安法院組織實施,全過程由大安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和區考試中心參與監督。
(一)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時間安排在11月18日至20日之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在大安區教育局。體能測試項目共包含3項,1000米跑、100米跑、俯臥撐。成績當場予以公布,不達標者直接淘汰,達標者直接進入面試(依據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體能評分標準》)。
(二)面試
面試由大安法院具體組織實施(試題由大安法院委托區考試中心準備),大安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及區考試中心參與監督。
1、面試比例:體能測試達標的人員均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的人員須在2015年11月24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6:00時間內,到大安法院政治處領取面試通知書。對逾期未領取面試通知書的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時間:具體時間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地點:具體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要求: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
(三)成績計算
因體能測試采取達標制,故面試成績即為最終成績。
六、體檢
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由大安法院統一組織,大安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和區考試中心參與監督。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生如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書面申請復檢一次。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由大安法院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由大安法院具體組織考核,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核。考核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經大安法院確定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八、公示
用人單位確定擬聘用人員后,統一在區人社局、大安法院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考試成績及監督電話。公示3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大安法院審核后,辦理聘用手續。因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由大安法院依次遞補。
九、聘用
經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大安法院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大安法院報到。未經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大安法院取消其聘用資格。
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人員,予以聘用,與大安法院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用工合同》。用工形式為臨時用工,不占單位編制。合同期內,每年度進行一次考核,對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同期滿,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考核合格,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
十、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公開招聘司法警察輔助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與監督(監督舉報電話:大安法院監察室 5119822)
十一、本方案由大安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大安法院政治處 5119808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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