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8來源:本站采編
關于巴中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巴中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市市屬公辦普通中小學,通江縣、南江縣、巴州區、平昌縣、恩陽區公辦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特教學校、幼兒園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共 1225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2016年高校畢業生須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不進行專業科目面試的崗位,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
報考市屬中小學專業技術崗位本科及以下學歷的人員,應當具有2周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基層主要是指四川省“四大片區”貧困縣(區)、所有鄉鎮及以下區域、少數民族自治區域、成都市和地級市所轄除區以外的縣(市)。軍隊轉業干部在團級及以下單位服役時間和退役士兵服役時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其他省(市、區)工作兩年以上的人員,不受基層工作經歷限制。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年滿18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第一天)以上,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巴中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
4、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報考教師崗位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6、符合《巴中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
6、不愿承諾單位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具體服務年限見《巴中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
7、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不宜參加應聘的。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招聘單位 |
單位性質 |
招聘人數 |
巴中市市屬公辦普通中小學 |
全額財撥事業 |
99 |
通江縣公辦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特教學校 |
全額財撥事業 |
468 |
南江縣公辦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 |
全額財撥事業 |
193 |
巴州區公辦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特教學校 |
全額財撥事業 |
60 |
平昌縣公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 |
全額財撥事業 |
300 |
恩陽區公辦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 |
全額財撥事業 |
105 |
具體崗位和條件詳見《巴中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2016年5月6日至10日。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址:考生之家網(http:/bm.e21cn.com)。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巴中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間。報考單位所在地人社部門將會同教育部門組織專人對應聘人員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并在應聘人員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如實、準確填寫《巴中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不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應聘資格條件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查(不進行面試的崗位資格審查在體檢前另行發布公告進行)。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5、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按每人每科50元收費)。繳費時間:2016年5月6日至12日。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6年5月16日至17日憑上述證明材料到巴中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6、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考生之家網(http://bm.e21cn.com),按網絡提示打印《巴中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試或體檢前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6年5月29日至6月4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考生之家網(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7、報考市屬中小學教師崗位、須具有2周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系黨政機關在編人員的,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報考人是本單位在編職工的正式證明,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系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報考人是本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的證明,以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系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的,提供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作單位企業法人證書(或黨政機關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社保繳納存單;系軍隊復轉人員的,提供服役部隊團級及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證明。工作單位以法人證書所登記的地點為準(黨政機關以組織機構代碼證為準)。服務基層工作時間計算到報考人員至本次公招報名截止日期的當月。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專業以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專業目錄為準),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公共科目筆試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專業科目測試由報考單位所在地人社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共同組織,其中報考平昌縣、通江縣的崗位,報考南江縣崗位編碼為2016040101、2016040102、2016040103、2016040104、2016040201、2016040202、2016040203、2016040204、2016040205、2016040206、2016040207、2016040208、2016040209、2016040501、2016040502、2016040503、2016040504的崗位專業科目測試采取專業科目筆試方式進行;報考市本級、巴州區、恩陽區的崗位和南江縣崗位編碼為2016040210、2016040211、2016040212、2016040301、2016040302、2016040303、2016040304、2016040305、2016040401、2016040402、2016040403、2016040601、2016040701的崗位專業科目測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考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科目筆試的,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教育公共基礎知識》×50%+專業科目筆試×50%+政策性加分);考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科目面試的,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50%+專業科目面試成績×50%。
(一)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公共科目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實際繳費成功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其中,部分崗位在上次未達到開考比例進行了崗位調減或取消的,在崗位和報考條件與前次不變的情況下,按照川人社辦發[2011]36號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6年5月16日通過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scbz.hrss.gov.cn/)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于2016年5月20日前通過互聯網自動退回到報考者報名時繳納的銀行卡賬戶。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6年6月4日上午9:00—11:00,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公共科目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經組織選派、達到規定服務年限、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總成績(指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定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相關證明(內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服現役兩年以上經歷、退出現役相關證明、被部隊團級及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6年5月23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交報考單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人事科(股),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加分材料遞交時間結束后的2個工作日內,報考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人社和教育主管部門在其門戶網站將加分情況向社會公布。
公共科目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在報考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人社和教育部門網站進行公布。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巴中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在成績公告3日內到報考單位所在地人社部門事管科(股)申請查分(報考市教育直屬學校的考生可以持上述材料直接到巴中市人事考試中心書面申請查分)。
(二)專業科目筆試
專業科目筆試內容為所報崗位涉及學科相關知識,滿分為100分。
專業科目筆試時間:報考平昌縣的崗位和報考南江縣崗位編碼為2016040101、2016040102、2016040103、2016040104、2016040201、2016040202、2016040203、2016040204、2016040205、2016040206、2016040207、2016040208、2016040209、2016040501、2016040502、2016040503、2016040504的崗位專業科目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6月4日下午2:00—4:00。
報考通江縣的崗位專業科目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6月18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專業科目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在報考單位所在地人社和教育部門網站進行公布。
(三)專業科目面試
專業科目面試主要以說課、特長展示的方式進行,說課范圍為所報崗位涉及到的學科,說課時間為20分鐘,專業科目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具體事宜另行公告)。報考市本級、巴州區、恩陽區的崗位進入專業科目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各招聘崗位參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報考南江縣崗位編碼為2016040210、2016040211、2016040212、2016040301、2016040302、2016040303、2016040304、2016040305、2016040401、2016040402、2016040403、2016040601、2016040701的崗位進入專業科目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各招聘崗位參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與最后一名專業科目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專業科目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
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進行,
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將在報考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人社及教育部門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考生須憑本人《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巴中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參加,并向招聘單位交驗與應聘條件相關的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其中在職者還須提供報考前所在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合格后,在面試前一個工作日領取《專業科目面試通知書》。逾期未參加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而產生的空額,由招聘單位按照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視其情況最多遞補兩次,下同)。
專業科目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詳見《專業科目面試通知書》。成績將在報考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人社和教育部門網站公告。
七、體檢(具體事宜另行公告)
人社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其中,未進行專業科目面試的崗位,在確定體檢對象前,應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并在報考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人社和教育部門網站公布,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對其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而產生的空額,由招聘單位按照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專業科目筆試成績排序確定體檢對象,若專業科目筆試成績仍相同,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排序確定體檢對象,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相同,則采取加試辦法確定體檢對象。
進入體檢人員由招聘單位所在地人社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及乙肝項目檢測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規定執行。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由本人書面向報考單位所在地人社部門事管科(股)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人社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所有應考試環節并取得有效成績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考核
報考單位所在地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崗位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已參加所有應考試環節取得有效成績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報考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人社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報考單位所在地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報所在地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填寫《巴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實行崗位聘用管理。
拉通排名的崗位擬聘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由考生自主先進行崗位選擇。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申報辦理工作調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和監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巴中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 0827-5264610;巴中市教育局監察室0827-5255529)。
未盡事項,請撥打以下電話咨詢: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827-5261628;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827-5269672;
巴中市教育局人事科:0827-5262708;
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827-7224001;
通江縣教科體局人事股:0827-7221566;
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827-8227499;
南江縣教科體局人力資源股:0827-8225533;
巴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827-5220791;
巴州區教科體局人事股:0827-5282361;
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827-6227973;
平昌縣教科體局人事股:0827-6222816;
恩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827-3368388;
恩陽區教科體局人事股:0827-3365569。
十二、特別提示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后續工作等事項,由報考單位所在地人社和教育主管部門在其門戶網站發布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及時、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選崗、聘用、遞補等環節的,責任自負。
(二)報考者應確保聯系方式的準確和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考生必須妥善保管網上報名打印的《報名信息表》、《準考證》,考試招聘后續各環節都須出示此憑證,直至保管到遞補聘用環節結束。表證丟失,導致后續程序無法認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附件: 《巴中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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