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根據《甘孜藏族自治州公務員隊伍管理辦法(試行)等四個配套文件的通知》(甘委辦〔2010〕147號)、《甘孜州州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辦法(試行)》(甘委辦〔2011〕75號)、《關于規范州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相關事宜的通知》(甘組通〔2016〕46號)、《關于建立正向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積極性的意見(試行)》(甘委發〔2017〕12號)和《甘孜州鼓勵引導人才向基層流動穩定基層人才隊伍十七條措施的通知》(甘委辦〔2019〕126號)文件的規定,由州住建局牽頭,面向州內公開考試遴選工作人員(以下簡稱:遴選),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
面向州內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具有公務員(參公)身份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省屬單位不在此范圍,州級機關人員報考的不受基層工作年限限制)。具體要求詳見《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0年公開考試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遴選職位及數量
本次遴選共涉及1個職位。具體遴選職位、名額和資格條件等詳見《職位表》。
三、遴選資格和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政治立場堅定,旗幟鮮明的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勤政務實、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二)工作滿最低服務年限且經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部門簽章同意報考。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稱職及以上。
(四)年齡、學歷等要求詳見職位表(附件1)。
(五)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考:
1.政治上有不良傾向或反分維穩工作中有不良表現或反映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近5年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尚在試用期或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它限制性規定的。2015年5月7日以后新錄用的鄉鎮機關公務員(含選調生)。
5.公務員回避制度要求回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能報考的情形。
(七)符合遴選職位需要的其他要求(見附件1)。年齡、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5月7日。
38周歲以下,即1982年5月7日以后出生。
具有5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即2015年5月7日以前參加工作。
四、遴選程序和方法
(一)網絡報名
采用發送《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0年公開考試遴選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至指定郵箱(290895636@qq.com)的方式報名。報名時間: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3日上午12:00。考生自行下載《報名表》,按照遴選條件,如實、準確、完整填寫《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務必附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數碼證件照一張(JPG格式、16KB-32KB),填寫后將報名表word電子版和pdf掃描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二)資格初審
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提交的《報名信息表》和上傳照片質量,嚴格按照《公告》規定的考調范圍、對象、考調條件和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確定結果將于2020年5月7日至5月15日上午12:00前通過電話、短信或郵件等方式反饋報考者,并通知考試有關事宜。資格初審合格者打印《報名信息表》一式三份,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州住建局人事科。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科,卷面滿分100分。
根據實際報名人數與遴選職位計劃形成差額即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
考試內容設置:《綜合知識》一科。卷面滿分100分。考試內容設置:政治理論知識,綜合、法律法規知識,公文寫作常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時間:2020年5月30日,具體時間和地點電話或短信通知。報考人在考試當天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表參加筆試,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筆試成績于閱卷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網站公布。
2、面試
(1)面試資格復審
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不高于遴選職位名額的五倍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凡進入面試人員于2020年6月2日前到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事科進行資格復審。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嚴格按照《公告》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報名信息表》原件及復印件(雙面打印):單位性質、撥款方式、參加工作方式、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部門意見。
②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③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④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檔案管理部門簽署是否屬實意見,并蓋鮮章,一式兩份);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需單位和主管部門蓋鮮章證明真實性);
⑥近期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二張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數碼證件照一張(JPG格式、16KB-32KB);
⑦公檢法司部門人員報考的,還需出具同級黨委政法委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2)面試
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人員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遴選職位計劃數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如參加筆試人數少于職位計劃數1:5,進入面試人員數則視具體情況而定相應減少),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確定進入面試。面試方式由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確定,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崗位職責的素質和能力。進入面試人員,持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報名表》按時參加面試。
(3)面試時間:電話通知面試人員。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考調職位計劃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派駐紀檢監察組共同負責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者德才表現、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履職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核被考察對象政治品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社會公德,以及受教育程度、性格特征和與崗位的適應度等情況。考察時要征求當地紀檢、組織(人事)、統戰、公安(國安)、檢察等部門的意見,并形成考察報告。出現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情形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七)體檢
由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考察情況、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體檢)。并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由報考人員個人向醫院繳納。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其他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招考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八)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調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擬調資格。
(九)試用和調動
1.試用。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有反映經調查核實不影響試用的,由遴選單位集體研究,確定正式試用人選名單。試用期為3個月。公示期滿有反映且查有實據影響試用的,取消遴選資格,缺額不遞補。
2.調動。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由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討論,提出擬調動人員名單和相關材料形成專卷,按有關規定報州委組織部審批。
五、其它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范圍和參考用書。
(二)在公開考試遴選工作中,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和干部人事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報考人員在參加遴選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期間的安全自行負責。
(四)正式調動后,不負責配偶調動和住房問題。
(五)本公告由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咨詢電話:0836-2865069。
派駐紀檢組電話:0836-2861570。
附:
1.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0年公開考試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2.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0年公開考試遴選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甘孜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