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同意,擬面向全省公開考調青川縣公務和外事服務中心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崗位
青川縣公務和外事服務中心管理崗位工作人員2名。
二、考調范圍
符合本公告考調崗位條件和要求的全省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考調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實績突出,群眾認可;
2.須具備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管理、專業技術崗位人員身份之一;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32周歲及以下(1988年1月6日后出生);
5.具備職位(崗位)所需的知識技能,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溝通能力和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能使用標準普通話流利交流,儀表端莊、舉止大方;
6.符合有關回避規定;
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尚在新錄(聘)用試用期(見習期)的;
(6)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其他按政策規定不符合調動條件的。
9.按照崗位聘用管理政策規定,考調人員將執行考調單位及崗位相應的工資制度,因涉及工資變化、本人不愿執行調入單位工資制度的,請勿報考。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7日08:30至2021年1月14日18 :00(工作日內)。
2.報名材料:
(1)《青川縣公務和外事服務中心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報考人員所在的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同意報考、身份性質、占編性質、年度考核、工作經歷等情況證明;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藍底彩色證件照3張。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現場報名請到青川縣公務和外事服務中心綜合股報名(聯系電話:0839-7208570、18089532158);網上報名的,下載填報《青川縣公務和外事服務中心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后,同時將其他報名材料一并掃描、打包發至郵箱915898625@qq.com。網上報名人員面試時須提供各項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復核。
(二)資格審查
由中共青川縣委辦公室、青川縣公務和外事服務中心負責資格初審,中共青川縣委組織部復審。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參加考試。有效報名人數與考調崗位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過程,報考者如隱瞞相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取消其考調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考試
考試由中共青川縣委辦公室、青川縣公務和外事服務中心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開考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請示中共青川縣委組織部批準后,可采取考察考核方式。根據工作崗位性質,只對報考人員進行專業知識測試,分專業素養測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兩個階段。
1.專業素養測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語言表達、崗位匹配度等。專業素養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比例確定進入第二階段專業能力測試人員。本階段成績不帶入第二階段專業能力測試。
2.專業能力測試:首先進行應知應會知識測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成績實行百分制,按30%計入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接著進行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按70%計入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設定8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進入考察環節。
(四)體檢
體檢由中共青川縣委辦公室、青川縣公務和外事服務中心組織實施。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資格,按照考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五)考察
考察由中共青川縣委辦公室、青川縣公務和外事服務中心組織實施。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實地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考調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六)擬調人員的確定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情況,擬調人員由中共青川縣委組織部審核確認。如考察不合格、公示有異議經查實、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經中共青川縣委組織部同意,進行遞補,遞補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七)公示和辦理手續
擬調人員名單確定后,在中國青川網站公示7天,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報經審批備案后,按規定辦理調動等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調動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調按照《青川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管理規定(試行)》(青委組〔2012〕70號)有關考調政策規定進行。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凡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二)對考調人員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一旦對考調人員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資格。
六、本公告由中共青川縣委組織部和青川縣公務和外事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中共青川縣委辦公室 0839-7202312
中共青川縣委組織部 0839-7209677
青川縣公務和外事服務中心 0839-7208570
監督電話:
中共青川縣紀委監委 0839-7202492
中共青川縣委組織部 0839-7201951
附件:青川縣公務和外事服務中心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點擊下載)
青川縣公務和外事服務中心
2021年1月6日
來源:http://www.cnqc.gov.cn/NewDetail.aspx?id=2021010616293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