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擬面向全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范圍及對象
全縣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報名人員應符合相應資格條件。
二、考調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功底和綜合協調能力,能吃苦耐勞,熟悉公文規范要求和文字材料處理;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5.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且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且未作出結論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未滿或未解除的;
5.有其它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行為的。
三、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9月1日至9月5日。
2.報名方式:本次考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3.報名地點:平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股(平昌縣同州街道辦事處新平街東段50號3樓)。
4.報名手續:
①《平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在縣政府門戶網、黨政網下載(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年度考核情況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③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
④事業單位人員提供崗位聘用文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人員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
(二)審核。報名結束后,由縣政府辦公室委托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調人員。資格審查和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資料甄別貫穿考調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提供不實信息,均可取消其考調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測試。本次測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法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理論功底及從事相應崗位應具備的基本素質。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溝通協調等考調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四)考察。根據測試情況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進行考察考核。
(五)試崗。根據考察考核情況,按1:1等額確定試崗人員,試崗時間為6個月。
(六)調入。試崗期滿,表現優秀、考核合格并符合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或不合適的,回原單位工作。
本公告由縣政府辦公室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827—6222578、6228783,18782743300
附件:平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點擊下載)
平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9月1日
來源:http://www.scpc.gov.cn/ywdt/gsgg/13355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