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作用,促進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穩定就業,按照《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甘孜州財政局關于印發甘孜州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甘人社發〔2021〕59號)文件精神,經縣委、政府研究同意在部分機關事業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用單位及崗位:計劃在我縣25個單位,開發150個公益性崗位,詳見附件。
二、工作地點:聘用單位辦公所在地
三、補貼標準:按照1650元/人/月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社會保險補貼按照“先繳后補”原則,按用人單位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
四、安置人員條件:根據《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甘孜州財政局關于印發<甘孜州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甘人社發〔2021〕59號)和《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四川省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辦法>的通知》(甘人社發〔2016〕24號)要求,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包括:大齡人員、殘疾人員、低收入家庭人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家庭困難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未就業“9+3”畢業生。一是城鎮大齡人員:申請認定時女性40周歲,男性50周歲人員。二是城鎮殘疾人員:持有《殘疾人證》的人員。三是城鎮低收入家庭人員: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白玉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城鄉低收入標準的城鄉居民家庭人員。四是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申請認定時已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五是家庭困難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城鄉低收入或是殘疾人家庭中未就業的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六是未就業“9+3”畢業生:省委涉藏地區“9+3”免費職業教育計劃招錄,畢業后未實現就業的人員。
五、工作要求
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要嚴格遵守用人單位工作制度、管理要求等相關規定,應與用人單位簽訂不超過3年的書面勞動合同,并報就業局備案。
有求職意愿者可到白玉縣人才交流和就業服務局(白玉大廈五樓)做求職登記,聯系電話:0836—8322431。
白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9月27日
來源:http://www.baiyu.gov.cn/byxrmzf/c102212/202109/20f64c60201342bdabc6345ecdd327a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