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2來源:本站采編
一、選聘范圍及聘期
本次擬選聘150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廣安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選聘條件的仲裁員,納入廣安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名冊,聘期5年。
二、選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公開公正、擇優聘任的原則組織選聘,重點考察申請人的專業素養和工作經驗等。
三、申請條件
(一)基本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三條之規定,仲裁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的;
2.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的;
3.曾任法官滿八年的;
4.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的;
5.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的。
(二)仲裁員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熱愛仲裁事業,公道正派、誠實守信,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近五年,未因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受過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未受過嚴重警告以上的黨紀處分或行政記大過以上的行政處分;
3.愿意接受廣安仲裁委員會的管理和監督,遵守章程、仲裁規則、仲裁員行為準則等規章制度;
4.熟悉仲裁法律制度、仲裁程序和仲裁實務,具有較強的庭審駕馭能力、良好的文字表述能力,能運用信息化辦案系統工作;
5.在律師事務所擔任主任、合伙人的;具有民商事審判工作經歷的退休法官或離職法官的;從事民商法、民訴法、經濟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等法律研究或教學工作,有一定數量和較高質量的科研成果的,在同類人員中優先選聘;
6.積極接受選定或指定,能保證一定時間從事仲裁工作,身心健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截止到2025年2月26日),多次擔任首席或獨任仲裁員,經驗豐富、業務能力強、辦案質量高的,可放寬至70周歲。
四、選聘程序
(一)申請。凡符合本公告條件的人員自愿申報,按照報名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二)審核。申請材料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擇優進入擬定仲裁員推薦名單。
(三)聘任。向受聘仲裁員頒發聘書,并列入《廣安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名冊》。
五、報名要求
(一)報名時間
2025年 2月11日至2025年2月26日,逾期不再接收報名。
(二)申請材料
報名時需同時提供以下申請材料的紙質版和電子掃描件:
1.申請人填寫的《廣安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申請表》,由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2.申請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
3.個人承諾書;
4.從事仲裁工作的需提交法律職業資格證、仲裁員聘書及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的證明材料;
5.執業律師需提交律師工作證、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的證明材料;
6.退休、離職法官需提交任審判員職務及任職滿八年的證明材料、原任職務任命書及退休或離職證明等證明材料;
7.領域專業人士需提交相關職稱證書,職務任命書等材料;
8.個人成就的相關榮譽證書、獲獎證明、專業成果等證明文件資料;
9.2張2寸近期免冠藍底彩色照片。
(三)提交地點及方式
1.電子版申請材料:全部掃描為PDF格式,壓縮打包完整發送至郵箱gasggflfw@163.com,郵件名稱統一注明為“仲裁員申請+姓名+相關專業方向”;
2.紙質版申請材料:送至或郵寄到四川省廣安市廣安區金安大道二段303號廣安市司法局二辦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205室,信封標注“仲裁員申請+姓名+相關專業方向”字樣。
六、其他事項
(一)首屆仲裁員名冊將按照不同行業類別和專業方向設置,申請時請按要求注明所屬類別和專業方向;
(二)擬聘任的仲裁員將以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如未能通過資格審查,不予再次提醒,提交的資料不予退還,本會將嚴格保密。
聯系電話:0826—2352148,18181796768
聯系郵箱:gasggflfw@163.com
廣安仲裁委員會籌備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2月11日
來源:https://www.guang-an.gov.cn/gasrmzfw/c112852/pc/104239/pc/content/content_1889233992689958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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