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3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決定,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全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名額
1.選調職位:古藺縣人才服務中心。
2.選調名額:全額事業編制人員1名。
二、選調對象
縣內事業單位中符合選調條件的全額事業編制人員。
三、選調條件
1.具有3年以上事業編制身份工作經歷 (計算到報名截止日,下同)。
2.男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選調崗位職責,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及以上,思想政治素質好,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公文寫作能力。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其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
四、報名時間
2014年7月3日-7月10日(節假日除外)。
五、報名方式和地點
報考人員攜帶身份證、畢業(學位)證、資格證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到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人員管理股報名。
六、選調程序和方法
1.資格審查。由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考察。面試成績8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合格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差額確定考察人選2名。考察工作主要針對考察對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進行。
3.體檢。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
4.試用。經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根據工作情況進行考核,確定是否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七、相關要求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整個選調程序接受社會監督。
2.嚴格選調紀律,按照人事選調的相關規定,對違反紀律的選調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選調資格;對違反選調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3.選調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如實填寫報名表,對報名表所填寫有關情況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因選調者填寫虛假信息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4.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規定處理。本公告由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咨詢電話:7233229
監督電話:7212669
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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