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8來源:本站采編
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眉山市廣播電視臺
關于2014年公開招聘出鏡記者、播音主持
面試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4年眉山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規定,現將眉山市廣播電視臺公開招聘出鏡記者、播音主持面試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時間:2014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眉山市人事考試中心(電話:028-38197202,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學士街268號)。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一)《報名信息表》2份(請在眉山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三)畢業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專業條件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名稱為依據,目錄中沒有的專業以公告中公布的專業名稱為依據。
其中,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未畢業人員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資格證等情況的證明)。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專業和資格證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專業和資格證名稱為準;
(四)招聘崗位要求獲得全國普通話測試一級乙等及以上的,提供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五)機關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在編在冊人員,出具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其報考的證明原件1份;
(六)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需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七)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五、其他事項
經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以及未通過面試資格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
附件:2014年眉山市廣播電視臺公開招聘出鏡記者、播音主持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眉山市廣播電視臺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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