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7來源:本站采編
按照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關于2014年成都市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規定,現將資格復審、面試事宜及后續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具體安排
(一)資格復審時間為:9月9日-9月10日,具體安排如下:
1、9月9日9:00-17:00,對報考綜合管理職位一、綜合管理職位二、綜合管理職位三(5.12汶川地震重災區)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2、9月10日9:00-17:00,對報考執法勤務職位一、執法勤務職位二、執法勤務職位三(5.12汶川地震重災區),特警職位一、特警職位二、特警職位三、特警職位四、特警職位五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及辦理面試手續的考生,視為本人自愿放棄資格復審及面試資格。
(二)根據《公告》的規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在心理素質測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照進入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經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研究,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比例的特警職位四和特警職位五,將參加了筆試及專業測試且心理素質測試合格者全部確定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職位排名情況見附件1。
(三)資格復審地點: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五樓
(四)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以下手續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貼上照片)。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大專及以下學歷限四川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須出具戶籍證明。
5、報考特警職位三、特警職位四和特警職位五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能證書、獲獎證書、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等材料。
6、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7、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干部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函。
8、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資格復審合格者,現場辦理面試手續,領取《面試通知書》,并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川價[2003]237號)文件規定,交納面試考務費80元。
(六)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及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特警職位含專業測試折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遞補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資格復審工作按上述要求進行。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于2014年9月10日20:00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www.cdhrss.gov.cn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上公布。請未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注意查詢自己是否進入遞補資格復審,并提前做好相關準備。
二、遞補資格復審安排
(一)遞補資格復審時間:9月12日9:00--17:00。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遞補資格復審及辦理面試手續的考生,視為本人自愿放棄遞補進入資格復審及面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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