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3來源:本站采編
3.開考比例:同一招聘崗位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之比1:3確定進入參加面試人員(報考人數少的個別崗位,可放寬到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崗位及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4、收費標準:根據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收取面試費80元/人。
5.總成績公布:通過新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五、體檢及考察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再相同的,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排序。
(一)體檢在新都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人民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相關規定執行。崗位或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行業特點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體檢合格的,由新都區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進行考察。考核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
(四)體檢和考察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在新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如系應屆畢業生,招聘單位應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并明確報到時應交驗的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 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二) 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從聘用之日起,應在新都區工作滿5年后,方可申請辦理調動手續。
(三) 聘用人員在單位工作期間參照軍隊內部有關管理規定進行日常管理,如違反軍隊管理規定,依有關法規處罰直至開除。
八、監督及咨詢
為保證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成都市新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科028- 89399625。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新都區人社局、新都區人民武裝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8-89399625、028-83045911。
(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無關,特此提醒)。
附件: 《2015年新都區人民武裝部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新都區人民武裝部
新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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