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7來源:本站采編
為優化人員結構,加強涪城區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涪城區編委會議精神,經涪城區委、區人民政府同意,公開選調(聘)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3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涪城政務網www.myfc.gov.cn、綿陽人事考試網www.mypta.gov.cn、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發布)。
一、選調(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自薦報名、初審、面試、考核、組織人社部門審核批準的辦法進行。
二、選調(聘)名額、職位
選調(聘)名額:23人。其中:公務員 8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9人 ;事業單位人員6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為科員,事業單位人員為九級職員。(公務員可報考參公和純事業崗位,但不保留公務員身份;參公人員可報考純事業崗位,但不保留參公身份)
三、選調(聘)對象
報考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為全國(涪城區除外)黨政群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事業單位為全國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在編在崗人員(學校、醫院除外)。
四、選調(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奉獻精神。
2、身體健康,相貌端莊。
3、熱愛工作,遵紀守法。
4、符合公務員回避的有關規定。
5、選調(聘)后在涪城區最低服務期限5年。
6、我市行政區劃內行政機關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人員、事業單位未滿招聘公告規定服務期限的在編人員,需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二)其他條件
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4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具體要求見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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