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5來源:本站采編
4.考察。
由組織、人社、用人單位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考察通過查閱檔案、走訪、與考察對象交談等方式,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等情況。考察對象所在學校或單位應出具政審材料,其戶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相關證明。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察對象的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涉嫌犯罪或違法違紀行為的;
(3)有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的;
(4)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
(5)不符合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或提交虛假證明材料的;
(6)截止到規定時間未能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
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根據綜合比選結果排名依次遞補。考察合格者,經與用人單位協商后,簽訂初步聘用協議。
5.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因體檢出現的空缺,可根據考察情況遞補。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6.公示聘用。
經過考察、體檢合格的考核對象,經內江市“甜城英才引進工程”領導小組審定后列入擬聘對象,擬聘對象名單在內江人事考試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四、待遇政策
我市引進的急需高端人才,除享受所在單位的國家政策規定待遇外,還享受以下激勵政策。
(一)給予工作經費和專項補助。
1.簽約在我市重要領域、重點科研創新平臺、重大項目并服務5年,且每年服務時間在3個月以上的兩院院士,可由市、縣(區)政府和用人單位在5年內提供300萬元的項目工作經費,其他待遇另行協商確定。
2.簽約在我市重要領域、重點科研創新平臺、重大項目并服務5年,且每年服務時間在5個月以上的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者,可由市、縣(區)政府和用人單位在5年內提供200萬元的項目工作經費,其他待遇另行協商確定。
3.簽約在我市重要領域、重點科研創新平臺、重大項目并服務5年的省、部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可由市、縣(區)政府和用人單位在5年內提供100萬元的項目工作經費,支付引進人才補助50萬元。
4.在我市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簽約工作5年的市地級學術帶頭人及拔尖人才,由人才服務單位所屬政府在5年內,支付引進人才補助30萬元。
5.在我市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簽約工作5年,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才,由人才服務單位所屬政府在5年內,支付引進人才補助20萬元。
6.在我市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簽約工作5年,具有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的人才,由人才服務單位所屬政府在5年內,支付引進人才補助20萬元。
7.在我市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簽約工作5年,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的人才,由人才服務單位所屬政府在5年內,支付引進人才補助10萬元。
凡簽約為我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服務的急需高端人才工作經費及補助分5年發放到位,每年發放20%。年終考核合格后,由市、縣(區)財政分級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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