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8來源:本站采編
一、遴選職位名額
遴選職位名額共29個,具體職位詳見職位計劃表(附件1)。
二、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符合遴選條件的宜賓市市級機關、縣(區)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
(二)遴選條件
1.本市已登記且在編在職的公務員(參公人員);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經歷;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具體要求見職位計劃表);
5.年齡40周歲及以下,特殊急需專業人才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具體要求見職位計劃表);
6.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5年4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采用到遴選單位現場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15年4月20日— 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網站,認真閱讀“簡章”、“填寫說明及要求”等,了解遴選職位的具體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2015年宜賓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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