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6來源:本站采編
為大力推進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工作,切實加強鄉鎮(街道)領導班子建設,調整優化鄉鎮(街道)干部隊伍結構,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省委規范選人用人“一個意見五個辦法”、市委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程和加強鄉鎮(街道)干部隊伍建設若干措施等有關規定,經市委同意,決定面向全市優秀年輕干部人才集中比選一批鄉鎮(街道)領導干部動議人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比選職位
此次集中比選共有51個職位,其中鄉鎮(街道)黨政正職職位9個,鄉鎮(街道)黨政副職職位42個。
具體職位信息請登陸廣元組工網黨政網(http://74.14.4.6/)、互聯網(http://www.gyzzb.gov.cn),廣元人事考試網(http://www.gypta.gov.cn/)查詢。
二、比選范圍
1.全市各級黨政機關選調生。
2.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具有全日制碩士以上學歷的高層次人才。
3.市、縣區優秀年輕干部人才遞進培養計劃培訓班學員。
4.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
三、資格條件
(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2.比選鄉鎮(街道)黨政正職動議人選,需年齡在35歲以下,任副科級領導職務2年以上或任主任科員1年以上;比選鄉鎮(街道)黨政副職動議人選,需年齡在30歲以下,任科員職務3年以上或副主任科員1年以上。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4.選調生、高層次人才、遞進計劃培訓班學員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需在近3年內有2年以上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
5.國有企事業單位報名人員需符合公務員調任規定。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報名正科級職位的需任管理崗位七級以上、報名副科級職位的需任管理崗位八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國有企業報名人員應為相當職務層次人員。
6.對班子結構需要、專業性較強崗位或艱苦邊遠鄉鎮急需引進的,可按干部選任破格提拔等有關規定,適當放寬資格條件。突破任職年限或工齡要求的,任現職時間或工作時間應當達到規定年限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得在任職年限上連續破格;不得越兩級提拔。
7.教師報考須經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8.身體健康。
9.符合所報職位的其它相關條件。
10.年齡、任職時間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15年5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
4.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
5.尚處于試用期的領導干部;
6.有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報名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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