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1來源:本站采編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5年6月15日到米易縣人事考試中心(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712辦公室)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忌丛谝幎〞r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聘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組織人社部門統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五)打。I。士甲C
1.網絡報名成功并繳費的考生,請于2015年6月22日9:00— 6月26日18:00前登錄(http://bm.e21cn.com )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2.現場報名并通過專項技能測試合格的考生,請于2015年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同和路,迷昜水岸對面。乘坐1路公共汽車可到達)領取。
四、考試
(一)米易縣接待服務中心接待員崗位、米易縣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米易縣廣播電視臺編導及后期制作崗位的人員先參加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的專項技能測試,測試合格的人員再參加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技能測試內容:
1.米易縣接待服務中心接待員崗位:主要測試接待及禮儀相關知識。
2.米易縣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主要測試演播室帶妝出境,試播新聞稿件。
3.米易縣廣播電視臺編導及后期制作崗位:主要測試現場新聞寫作及編輯。
領取參加技能測試通知書時間:2015年6月5日9:00-12:00,到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領取。
技能測試時間及地點:技能測試時間為2015年6月6日,具體的時間及地點見《參加技能測試通知書》。
技能測試合格人員名單將及時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公布。
(二)除米易縣接待服務中心接待員崗位、米易縣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米易縣廣播電視臺編導及后期制作崗位以外的其余崗位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嚦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本次招聘考試所有崗位的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端拇ㄊ∈偈聵I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復習大綱》見附件2,筆試均不指定復習資料,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如下:
公共科目
崗位類別
科目名稱
考試內容
考試時間
及分值
本次招聘的所有崗位
綜合知識
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復習大綱
120分鐘
滿分100分
(三)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為2015年6月27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退役大學生士兵符合招聘條件的加分。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規定,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在報考我省事業單位時,在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3)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關于調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精神,在我市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中,報考少數民族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的,屬于攀枝花市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須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5分,市內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在我市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中,報考非少數民族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的,屬于我市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須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西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享受加分政策招聘到少數民族鄉鎮的人員,在首聘鄉鎮事業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不低于2年)。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退役大學生士兵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退役士兵證原件。
少數民族考生提供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原件)。
以上證明材料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交到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辦理享受政策性加分手續。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經審核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將通過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公示。
(五)筆試成績計算、公布
(1)米易縣接待服務中心接待員崗位、米易縣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米易縣廣播電視臺編導及后期制作崗位:
筆試折合成績=(綜合知識分數+折合前加分)×40%+折合后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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