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6來源:本站采編
7、打印筆試準考證:資格初審合格、上傳照片成功且已繳費的報考者,于2015年6月22日至6月26日(6月26日截止到24:00時止)登錄內江人事考試網,根據網頁上提示打印筆試準考證,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內江市市中區翔龍山報社路82號,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聯系電話:0832-2023077)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一代身份證、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異地考生應合理安排到達考試地點時間)。
特別提示:
1、報考者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繳費。否則,報名系統將按時自動關閉。
2、報考者在參考期間(筆試和面試時除外)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通訊問題(如報考者聯系電話無通訊信息、欠費停機等)聯系不上的,后果自負。
3、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和面試前的資格復審及考核中的資格確認三個環節。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其中: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筆試和面試都采取的,筆試占總成績的70%,面試占總成績的30%;不采取專業科目筆試的,筆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占總成績的40%。公共科目筆試由內江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統一組織,專業知識筆試由各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面試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一)開考比例
每一個崗位報名繳費人數與考聘名額之比不低于3:1,如達不到該比例的,按此比例相應調減直至取消考聘崗位。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一般含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科,分別占筆試總成績的60%和40%(不考專業科目的,公共科目成績占筆試總成績的100%)。
2、筆試范圍:
(1)公共科目為《綜合知識》一科。
《綜合知識》考試范圍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于2014年9月28日發布的修訂后的《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考試復習大綱》為參考(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公共科目筆試范圍也主要以此大綱為參考)。
(2)專業科目的具體測試方向詳見《2015年上半年內江市市級事業單位公開考聘工作人員及公開考錄機關工勤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3、政策性加分: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組織部、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筆試成績” 加2分的加分政策(“折合后的筆試成績”是指“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與“折合后的筆試成績”相加構成“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與“面試成績”按比例折合構成“考試總成績”,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進行折合。未進行專業科目筆試的,“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即為“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具體計算方式見“考試總成績計算”),但政策性加分(含經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表彰為優秀的)最高不超過6分。退役大學生士兵按《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文件享受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考聘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5年 6月8 日至 6月 12日在工作時間(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將以下材料交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內江市市中區翔龍山報社路82號,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聯系電話:0832-2051136),以便審查。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組織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服務證書和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由各考聘單位主管部門加分。
4、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5年6月27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專業科目筆試時間:見《準考證》。
5、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6、筆試成績查詢:筆試總成績在內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7、筆試查分:公共科目筆試查分于成績公布后兩日內在內江人事考試網上提交申請。
(三)面試
1、面試方案:面試工作由考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入面試。
2、進入面試人員的比例
按照面試人數與考聘名額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
3、資格復審:由考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考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須于接到面試通知三日內(工作時間)持報考崗位所需的各種證書原件和相關資料(其中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系報考教師崗位的須同時提供教師資格證明、報考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崗位的須同時提供“基層”區域內工作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到考聘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當場發給《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需明確面試報到時間和地點);對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復審的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公布的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參加面試的人員。遞補面試人員接到遞補通知即日起三日內(工作時間)到考聘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若遞補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缺少相關證件、沒有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以及放棄面試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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