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7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編委會研究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遴選縣委辦等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計劃和職位
計劃遴選20名,職位分別為縣委辦公室工作人員4名、縣委宣傳部機關工作人員2名、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工作人員1名、團縣委機關工作人員1名、縣委黨校工作人員3名、縣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作人員2名、縣新聞中心工作人員4名、縣領導信箱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2名、縣青少年宮工作人員1名。
二、遴選范圍
在全縣副科級以下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簡稱“參公人員”,下同)、財政全額供養事業人員中公開遴選。報考人員需經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三、遴選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較強的敬業奉獻精神;
2、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事業人員基層工作滿2年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縣直部門、單位報考人員不受基層工作經歷限制);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遴選單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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