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9來源:本站采編
七、考察
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崗位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確認。
八、遞補
同一崗位聘用人員因本人自愿放棄,或因體檢、考察等環節不合格而出現空額的,可按該崗位參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九、公示
經考核、體檢、考察等程序的擬聘人員在聘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擬聘用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
十、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者,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服務年限協議書》, 按照《涼山州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新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對違反聘用合同及協議人員給予解聘。2015年應屆畢業生凡經聘用務必于2015 年9月30日前提供畢業證原件及真實有效的學籍檔案予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驗證,否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新聘人員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工資及福利待遇;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含試用期),期間不得自行辭職,不得擅離所聘單位,未經單位或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單位考錄(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
十一、培訓
根據省、州有關規定,新進人員須進行崗前培訓,崗前培訓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局組織。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十二、紀律與監督
為維護考核聘用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整個考核聘用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鹽源縣考核聘用領導小組具體實施,縣紀委、縣監察局對整個考核聘用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整個考核聘用工作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三、本公告未盡事宜,在報名時向招聘單位和有關人員咨詢
本公告由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源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十四、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6365158 18181223366
鹽源縣衛生局
0834-6362211 18282881983
監督舉報電話:
鹽源縣紀委、監察局 0834-6369999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6365260
鹽源縣衛生局紀檢室 0834-6362211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源縣衛生局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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