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5來源:本站采編
(二)面試
1、面試人員:資格審查合格的全部人員。
2、面試辦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養、所報考崗位的學科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等,采取抽簽說課的辦法進行,實行現場打分,面試實行100分制計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數的辦法確定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點,面試成績須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面試成績低于60 分者不予聘用。
3、面試時間:2015年6月19日。
4、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成績公布:2015年 6月23日通過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平昌縣教育科技體育局網站公布。
(三)選擇崗位
1、根據面試成績,按照崗位學科擬聘人數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選擇崗位人員,如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由公招領導小組組織加試,面試成績以加試成績為準。
2、參加選擇崗位人員,按照學科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學校。
3、因自行放棄而出現的缺額,按照面試成績分崗位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根據學科成績和本人意愿選擇相應崗位學校。
4、選擇崗位人員及時間:通過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平昌縣教育科技體育局網站通知。
(四)體檢
1、參加選擇崗位的人員(不含自行放棄人員)參加體檢,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通過平昌縣教育科技體育局和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2、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修訂意見執行。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批準復檢一次。復檢由縣公招領導小組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3、因體檢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缺額,按照面試成績分崗位學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平昌縣教育科技體育局對其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考核不合格,不再遞補。
(六)公示
面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平昌縣教育科技體育網和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規定,由相關部門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聘用管理,并填寫《平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檔案,作為事業單位新補充人員的人事檔案憑證。所聘人員占用財政事業編制,納入縣財政供給,按國家政策規定享受有關工資和福利待遇。全日制研究生享受的優惠政策和服務年限按照《中共平昌縣委平昌縣人民政府關于統籌城鄉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平昌委〔2014〕23號)執行。
2、擬聘人員如系2015年應屆畢業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書,并須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經審核合格后再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若在規定時間內不簽訂就業協議、聘用合同、不報到或不服從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要求
1、對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證屬實,取消聘用資格。
2、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和工作紀律,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對違規違紀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相關提示
1、報考者在招聘期間(考試時除外)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如因通訊問題聯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2、選聘過程中的信息發布及調整、補充等事項,將通過網站公告。因報考人員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遞補、聘用的,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3、請考生妥善保管身份證、準考證等重要證件,自行負責整個選聘過程的人身和財物安全。
本公告由平昌中學、平昌二中公開考核招聘高中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27—6227973 0827—6222816
附件:平昌縣2015年公開考核招聘平昌中學、平昌二中高中教師崗位表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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