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7來源:本站采編
筆試時間定于2015年7月24日;具體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2:1。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公告所規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經縣招考領導小組研究減少或取消該報考崗位。
(2)筆試科目。
筆試為《公共基礎知識》,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卷面滿分為100分。
(3)政策性加分。
①根據川人發〔2007〕16號文件規定,“三支一扶”及“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和“特崗教師”加分條件:服務期滿且經縣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②根據涼組通〔2008〕34號文件規定,“一村一大”大學生加分條件: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期滿的大學生村干部,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③根據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文件規定,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④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加1分。
考生加分資格條件的確認:“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三支一扶”、“特崗教師”和“一村一大”大學生,須在報名時提供所在服務地縣級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服務期滿考核材料;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在報名時提供退役證等相關材料;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逾期不再受理,責任自負。
每名考生政策性加分累計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2、面試。
根據各具體招聘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若筆試開考比例已達到2:1,在筆試時因各種原因造成只有1人參加筆試的,則按1: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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