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5來源:本站采編
為加強社會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經濟持續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招考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此次公開招聘縣城市管理公安警務輔助人員20名。
二、報名條件
(一)興文縣籍退伍軍人或大中專畢業生。
(二)退伍軍人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專業特長的可放寬到初中文化)。
(三)男性身高170厘米、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征。
(四)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政治素質高、作風正派、責任心強,服從安排、聽從指揮、能吃苦耐勞,具有一定的溝通交流及組織協調能力,能夠熟練操作電腦辦公軟件,有一定文字綜合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治安或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及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人事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6.曾因在我局工作被辭退或解聘的警輔人員;
7.其他不宜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5年7月14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報名地點:興文縣公安局政治處(縣公安局五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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