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來源:本站采編
(三)面試時間: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當天持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四)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責任感和進取心、組織協調和應變能力、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能力和儀表舉止等。
(五)面試成績公布:面試結束后一個工作日內見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
七、體檢及政審
根據綜合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體檢不合格者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體檢合格人員由安縣人才服務中心組織政審。
八、聘用
對考試、體檢、政審合格人員,須同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聘用時間為三年(其中:試用期三個月)。交通運政協管員簽訂聘用合同由安縣交通運輸局公路運輸管理所統一辦理;公安交通協管員簽訂聘用合同由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統一辦理,并報安縣人才服務中心鑒證備案。
九、管理使用辦法
根據《安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管理辦法》,招聘人員由安縣打擊非法營運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管理使用,在安縣打擊非法營運聯合執法大隊正式執法人員的帶領下協助開展安縣轄區內的打擊非法營運工作。
十、工資福利待遇
臨時協助執法人員每人每月工資1800元,購買“五險一金”,由單位提供統一的制式服裝。其它待遇按相關規定執行。
十一、招聘工作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縣紀委、監察局和社會的監督。
(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實行公務回避制度。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其情節追究相應的責任;對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發現核實,取消考試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二、其它事項
(一)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均在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進行公告。
(二)身份證、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各科目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在整個招聘工作中報考者須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十三、本公告由安縣人才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察局監督電話: 0816-4336299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 0816-4336233
咨詢電話:
安縣人才服務中心:0816-4336112
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0816-4339533
安縣交通運輸局公路運輸管理所:0816-4335393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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