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我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調教培中心教研員5名、特崗教師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范圍:
全額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
二、考調職位、名額及要求
具體考調職位、名額及要求見附件1《瀘州市納溪區教育事業單位考調職位表》。
三、考調報名基本條件
(一)思想道德品質好,工作勤奮敬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高尚的師德,身體健康。
(二)年齡40周歲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或具有省級以上名師(骨干教師)的人員可放寬到42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報考學科教研員職位的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任意5個條件。
1.具有教育教學類兩年以上管理經歷(含班主任、備課組長)
2.縣(區)級及以上的名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
3. 連續六年以上從事所報考崗位對口學科教學,教育教學成績優秀;
4.在市級及以上刊物公開發表論文一篇以上或教育類論文獲市一等獎以上;
5.主研課題獲得縣(區)級及以上政府、主管行政部門教育科研成果三等獎以上。
6.在縣區級及以上展評課比賽獲一等獎及以上或有市級以上公開課。
(四)報考特崗教師職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40周歲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教育教學類一年中層副職以上管理經歷;
3. 連續五年從事學科教學工作,教育教學成績優秀;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近五年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
5. 其他不適宜報考的。
教師報名時務必注意職位條件和要求,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均取消其考調資格。
四、考調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5年7月30日 (9:00-12:00,15:00-18:30)。
3.報名地點:納溪區教育局大會議室(納溪區政府大院內)。
4.報名時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和聘用期內合同復印件1份(區內在編教師不提供),以及符合相應報考條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附材料清單1份。所有復印件須由審核人當場驗簽,否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予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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