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30來源:本站采編
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負責考聘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審查結果告知報考者并說明理由。資格審查貫穿考聘工作始末,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考聘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聘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筆試報考人數與考聘計劃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相應比例的,經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公開考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2:1,仍達不到相應比例的,取消考聘計劃。
四、考試
1.筆試
筆試由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統一組織,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考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如遇特殊情況,經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公開考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1:2,仍達不到相應比例的,取消考聘計劃。
面試由市政務服務中心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及其他綜合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與體檢
1.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負責實施,考察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2.體檢
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綜合面試和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如遇體檢不合格的情況,可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員,經考察后進行體檢,如所有參加面試人員體檢均不合格,不再遞補,該考聘職位取消。
六、辦理調動手續
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按有關規定正式辦理調動手續。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聘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市政務服務中心對此次考聘過程進行監督,接受投訴舉報。對考聘工作中弄虛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對違紀違規參加考聘的人員,取消其考聘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監督電話:0812-3334668
咨詢電話:0812-3320978
附件:攀枝花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公開考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攀枝花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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