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7來源:本站采編
因工作需要,擬面向全縣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名額
公務員(科員)2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
二、遴選范圍
全縣范圍內符合遴選條件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和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遴選條件
1.報考人員必須是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身份和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并已經進行登記;
2.中共黨員,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熟悉黨務工作,綜合協調能力、文字寫作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強,具有開拓創新精神;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不超過30周歲(指出生時間在1985年8月10日之后);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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