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4來源:本站采編
(一)筆試
1.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筆試于2015年9月26日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科目缺考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考試當日,應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由此出現的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3.筆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具體考務工作由利州區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細則》的規定組織實施。
4.成績公布。2015年9月29日前在廣元市利州區人事人才網上公告實際參加應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及排名,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二)面試
1.面試公告。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遴選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與最后一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進入資格審查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復合條件者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提前5個工作日在廣元市利州區人事人才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詢。
2.面試形式。面試工作由利州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利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監督工作。面試方式由利州區發展和改革局在面試資格審查時通知應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六、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人數與遴選人數之比為2:1。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考察組將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登記表等情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七、體檢
根據遴選名額和考試考察情況,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
體檢由利州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在指定的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八、公示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調人員并在廣元市利州區人事人才網站和廣元市利州區發展和改革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調人員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專業、學歷、原工作單位、考試成績及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遴選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調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調資格后出現空額的,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辦理調動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利州區發展和改革局通知取得選調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十、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遴選工作由利州區監察局全程監督,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選調工作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本公告或未盡事宜由廣元市利州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或補充公告。
十二、資格審查、政策咨詢及監督電話
本公告中涉及的遴選崗位、遴選條件、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等事宜,請向利州區發展和改革局咨詢。
(一)資格審查、政策咨詢電話(區號0839)
利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183058
利州區發展和改革局:5579861
(二)監督電話(區號0839)
利 州 區 監 察 局:3267755
附件:廣元市利州區2015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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