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7來源:本站采編
4.確認繳費。初審合格及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在2015年9月24日8:00前登錄網站的相關頁面,對是否參加考試等信息進行確認,并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為50元/次)。網絡報名成功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姓名,在2015年10月19日-23日登錄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5:1。初審合格人數與遴選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遴選單位修改完善報名條件,并報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同意后再次組織報名。再次組織報名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對取消職位的已報名人員,允許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三)筆試
筆試由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一組織,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為10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暫定于2015年11月中旬由用人單位公布,考生也可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進行查詢。
(四)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結束后,由遴選單位按遴選計劃5: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由遴選單位通知考生持報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遴選職位的還需經市〔州〕黨委組織部同意推薦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由遴選單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由遴選單位組織,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實踐調研等多種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的素質和能力。面試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遴選單位以外的考官人數應為3人以上。
(五)差額考察
面試結束后,各部門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疾鞂ο笈c遴選職位名額的比例一般為2:1,對于遴選名額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考察工作在各遴選單位黨組(黨委)領導下,由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實施。由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采取發布考察預告、個別談話、發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實地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崗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傾向有問題、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省直機關?疾旖M在核實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的基礎上,如實寫出考察報告。各遴選單位黨組(黨委)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體檢人選。
(六)體檢
體檢由遴選單位負責安排,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
體檢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人民警察等特殊職位的體檢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遴選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遴選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七)試用
由各遴選單位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試用人員,進入遴選單位頂崗試用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報考2個遴選職位的選調生,應在頂崗試用開始前,選定最終報考的職位。由此產生的名額空缺,可依次遞補。
(八)集體討論決定
試用期滿后,由各遴選單位根據職位要求、頂崗試用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遴選人員。
(九)公示和轉任
遴選單位對擬遴選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后,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
(十)任職培訓
新遴選公務員在任職前,應接受任職培訓,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政策法規、四川省情、省直機關公務員職業道德、職業禮儀、行為規范、優良傳統等,幫助新遴選公務員進一步提高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強化工作作風,盡快適應工作。
五、其它事項
本次遴選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各遴選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檢舉和申訴,也可直接向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舉報。
六、本公告由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各職位的具體條件,由遴選單位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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