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7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川委辦〔2014〕7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急需短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考核招聘有關事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4〕263號)及省衛生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委編辦《關于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川衛辦發〔2010〕621號)等有關文件政策規定,經批準,我區擬公開考核招聘27名工作人員補充到市精神衛生中心(市第四人民醫院)等事業單位工作。現將公開考核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完全符合《廣元市利州區部分事業單位201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2)相應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包括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其中,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相應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招聘條件中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畢業生(畢業證書電子注冊編號第六位數字為“1”)。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的留學歸國人員,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條件限制。
參加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合格尚未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憑市州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蓋章確認的“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方可報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相應招聘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及資格要求。其中: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要求應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征得工作單位或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符合有關回避規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被辭退的。
(3)曾違反《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川辦發〔2002〕40號)第三十四條第二、三、四、五、六款規定被解聘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6)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在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考(或公開考核招聘)中違規違紀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8)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等有關政策規定應當回避的。
(9)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名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均為事業單位在編在職正式工作人員招聘,招聘名額為27名。具體崗位和招聘名額見《廣元市利州區部分事業單位201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
四、報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5年10月8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地點:廣元市利州區人事考試中心(廣元市利州區政府萬源新區辦公樓三樓利州區人才交流中心大廳,萬達商場背后約100米處或萬源新區胤國路政務中心向東約200米處)。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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