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4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關于印發<都江堰市“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志愿者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都人社發〔2013〕78號)、《都江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規定及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在我市2015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優秀)的四川省大學生志愿者、成都市“一村(社區)一大”志愿者、服務期滿(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中招聘40人。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在都江堰市2015年9月30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優秀)的四川省大學生志愿者、成都市“一村(社區)一大”志愿者、服務期滿(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 在都江堰市2015年9月30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優秀)的四川省大學生志愿者、成都市“一村(社區)一大”志愿者、服務期滿(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2014年12月1日前服務期滿志愿者不納入此次招考范圍。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在都江堰市2015年9月30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優秀)的四川省大學生志愿者、成都市“一村(社區)一大”志愿者、服務期滿(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中招聘40人(其中,在連續兩年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或服務期間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成都市“一村(社區)一大”志愿者和四川省大學生志愿者中定向招聘10人)。
(一)連續兩年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或服務期間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成都市“一村(社區)一大”志愿者和四川省大學生志愿者按筆試總成績取前10名直接進入體檢、考核程序,不再進行面試。若筆試總成績第10名出現并列,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排序,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也并列,并列人員須進行面試,若面試成績又并列,并列人員需進行加試,以筆試、面試、加試折合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核程序。
(二)連續兩年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或服務期間受到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成都市“一村(社區)一大”志愿者和四川省大學生志愿者,通過筆試未直接進入體檢、考核程序的,將其筆試折合成績納入2015年服務期滿的其他成都市“一村(社區)一大”志愿者和四川省大學生志愿者筆試折合成績總體進行排序,按成績排名及招聘名額1:2比例進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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