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5來源:本站采編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充實執法隊伍力量,根據《中共眉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眉山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的意見(試行)>的通知》(眉市編發〔2012〕60號)規定,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經研究,2015年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全市范圍內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計劃及職位
遴選計劃為3名,具體職位詳見《眉山市市級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單位名稱 |
職位 名稱 |
職位 代碼 |
擬任 職務 |
遴選 名額 |
年齡 |
學歷 (學位) |
專業 |
其他條件 |
備注 |
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執法支隊 |
執法隊員 |
2015019 |
副主任科員及以下 |
3 |
40周歲及以下(1974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不限 |
二、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符合遴選條件的縣(區)及以下機關(單位)公務員。
(二)遴選條件。
1.具有公務員身份;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與遴選職位相適應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
4.在縣(區)及以下機關(單位)工作滿2年及以上;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7.其他條件見《眉山市市級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和年齡計算均截至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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