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9來源:本站采編
(二)綜合測試。綜合測試采取筆試和面試兩種形式。
1.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
2.加分:有財會類、財務類、經濟類、審計類、金融類、建筑工程類等相關初級職稱的人員,筆試成績加10分;中級職稱的人員,筆試成績加15分。
3.面試。分崗位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后)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3倍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低于3倍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
4.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三)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若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確定,全都相同的,再次組織面試確定。
2.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3.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四)政審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考核。政審考核主要審查應聘考生個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健康狀況、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招聘崗位的要求。經考核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政審考核時間計劃安排在2015年11月上旬進行。
(五)遞補
因體檢、政審考核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按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公示期滿后仍有缺額的,國資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經體檢、政審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公示3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提前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員待遇
新聘員工全部實行勞動合同制。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領取基本工資。試用期滿,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后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其中:基本工資1400元/月/人,績效工資參照我縣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標準執行,另外按規定為員工繳納五項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工資標準可以根據公司發展情況適當調整。
四、其他事項
(一)應聘考生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報名。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通過敘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敘永縣人民政府網發布。因應聘考生不主動、不及時登錄敘上述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不能參加體檢、政審考核、聘用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三)若本次招聘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1:3),則對相應崗位招聘人數進行遞減。
(四)本公告由敘永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五、招聘監督工作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縣國資公司監事會全程監督,招聘工作中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機密等行為,將嚴肅查處。
報名咨詢電話:0830—6232218
敘永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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