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9來源:本站采編
(四)體檢、政審考察和公示
體檢工作由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視為自動棄權。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要求執行。對于在體檢和政審考察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違反相關考核招聘規定的,不予聘用。
體檢和政審考察合格擬聘用到事業單位的人員,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聘用手續及待遇
各用人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津補貼及福利待遇按我縣事業單位現行政策執行。
考核聘用人員,占本單位事業編制,需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簽訂不低于五年服務期的《聘用合同》(服務期內不得辦理流動手續),并實行1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為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等證件后,方可與事業單位簽訂正式合同。
五、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員,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或其他有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實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或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核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有關工作人員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六、特別提示
(一)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將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核、體檢、考察、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報名時留下兩個及以上聯系方式(手機、固定電話、郵箱等),并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主動及時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中共蓬溪縣委組織部干部科 0825-5421989
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管股0825-5429228
附件:
1、蓬溪縣部分事業單位201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一覽表
中共蓬溪縣委組織部 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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