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9來源:本站采編
(http://www.pujiang.gov.cn)公布。
(二)體檢標準
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統一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力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體檢時,從體檢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法作出體檢結論的,不進入下一輪程序。進入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2日內向中共蒲江縣委組織部、蒲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報請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按參加考試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考察、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一)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由中共蒲江縣委組織部、蒲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進行考察。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或未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出現的缺額,經報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按參加考試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二)公示。中共蒲江縣委組織部、蒲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察合格的人員在蒲江縣公眾信息網(http://www.pujiang.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三)公示期結束后,由組織人事部門根據遴選人員情況及其報考職位進行統一分配,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組織人事部門分配的,取消此次遴選資格。
(四)辦理調動。擬遴選人員對分配方案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此次遴選工作由蒲江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中共蒲江縣委組織部、蒲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中共蒲江縣委組織部(028-88523330)
蒲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88550355)
監督電話:蒲江縣紀委(監察局)(028-88522215)
附件1:蒲江縣201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附件2:蒲江縣201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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