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7來源:本站采編
為增強我縣衛生專業技術力量,緩解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短缺現象,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川委辦發〔2014〕7號)、《樂山市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樂人社發〔2012〕99號)規定,現就201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編制控制和合同聘用管理的原則;
(三)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對象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2016年應屆及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的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6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所需資格條件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
(二)基本條件
1、應聘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應與所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兩欄的相應資格條件要求相符。
(4)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征得相關部門書面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 在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違規違紀禁考期內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或聘用后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報名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四、考核招聘年齡、學歷、專業及名額
詳見附件2。
具有醫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年齡35周歲以下的研究生不受專業和名額的限制,全部考核招聘到縣級醫療機構。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有意報考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如實準確填寫《樂山市犍為縣2015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見附件3),持畢業證、學位證(2016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持學院開具的學歷證明)、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以及已填寫好的報名信息表1份、1寸標準照一張,到以下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名:
1、2015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成都醫學院就業雙選會現場;
2、2015年11月20日上午9:00—12:00川北醫學院就業雙選會現場;
3、2015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四川醫科大學就業雙選會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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