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0來源:本站采編
報考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錄綿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2份,供面試資格復審時使用。
(三)打印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24:00期間在綿陽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
報考者須認真核查準考證上各項內容,仔細閱讀考場規則,按要求準備考試用品。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提示:報考者在網絡報名、網上繳費和打印準考證時,如出現網絡不暢,請及時咨詢網絡技術咨詢電話。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和計算機應用》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公文寫作和計算機應用》成績×50%。
《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大綱為《綿陽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科目考試<綜合知識>大綱》公共基礎知識部分(綿陽人事考試網可下載)。
2.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繳費的有效報考人數之比應達到1:3方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要求的崗位予以調減或者取消。調減、取消招聘崗位在綿陽人事考試網、綿陽科創區政務網公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試中心予以退費。
3.筆試時間為2015年12月19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政策性加分。參加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的人員,截止2015年11月25日在鄉鎮及以下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發〔2007〕16號、川組通〔2010〕4號文件規定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文件規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評為優秀”指表彰優秀,非日常年度考核優秀。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凡已享受過加分,并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人員,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5年12月15日-18日(9:00—12:00、13:00—17:00)將以下材料送交科創區黨群工作部進行審查:
(1)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服務合同(協議)、服務所在地縣級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和本人簽字的《政策性加分證明材料》(見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和有關獎勵證書(證章)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享受加分政策,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擬加分人員情況于2015年12月23日在綿陽人事考試網、綿陽科創區政務網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凡不符合享受加分的,可向科創區監察局、科創區黨群工作部舉報。對舉報擬加分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5.筆試成績(含加分)和是否進入面試的資格復審查詢。請報考者于2015年12月31日左右登錄綿陽人事考試網查詢。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缺考任意一科應考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考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
1.筆試結束后,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參考人數,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的確定比例為: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比例為1:3—1:10(不含1:10)的,面試入圍資格復審的比例為1:3;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比例為1:10—1:20(不含1:20)的,面試入圍資格復審的比例為1:4;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比例為1:20及以上的,面試入圍資格復審的比例為1:5。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比例為1:3以下(不含1:3)的緊缺崗位,以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因報考者自動放棄考試或因筆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不能進入資格復審,致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數之比低于1:3的,以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公招報考同類崗位所有參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平均分(不含政策性加分)的70%。筆試任意一科無成績或成績為0分不作為有效成績計算平均分。
2.資格復審科創區黨群部負責,具體時間、地點于2016年1月上旬在綿陽科創區政務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報考者注意查閱。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請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復審手續:
(1)《報考信息表》兩份;
(2)身份證;
(3)畢業證和學位證。須用相匹配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同時滿足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條件。報考者須提供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不含臨時畢業證、臨時學位證、學歷學位證明、在讀證明等非正式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并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報考人員系黨政機關在編人員的,須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報考人是本單位在編職工的證明,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系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須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報考人是本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的證明,以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系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的,須提供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作單位企業法人證書(或黨政機關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社保繳納存單;系軍隊復轉人員的,須提供服役部隊團級及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證明。
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
(1)本市行政區劃內行政機關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人員、事業單位未滿招聘公告規定服務期限的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2)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須為原件(須同時提供復印件一式兩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中因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以及自動放棄面試復審資格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復審。
(三)面試
1.有關面試的具體事項于2016年1月中旬在綿陽科創區政務網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為準,不再電話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2.面試根據崗位特點、工作性質采取綜合面試的方式。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在參加面試前須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領取的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在綿陽科創區政務網公告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對進入面試者收取面試費80元。
3.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方式見《面試通知書》。報考者在考試當天持本人《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 資格復審后,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未參加面試、面試任意一科無成績或成績為0分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面試因自動放棄或缺考導致招聘崗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能參加體檢,不能確定為擬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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