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2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船山區衛計事業單位工作需要,按照年初計劃,經研究決定,遂寧市第三人民醫院按照《遂寧市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管理暫行辦法》(遂人社〔2011〕45號)和《遂寧市船山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施辦法》(遂船人發〔2006〕37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遂寧市船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發布):
一、 招聘單位基本情況及名額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見附件1。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詳見《2015年第4季度遂寧市第三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范圍:面向全國。
(二)招聘對象: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以前的畢業生(詳見附件2)。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獲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時提供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且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的,不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或不予聘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合格;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2);
4.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資格尚在不能報考時段范圍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現役軍人以及在試用期內的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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