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1來源:本站采編
5.領取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到攀枝花市審計局801室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二)筆試
筆試由攀枝花市審計局統一組織,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
(三)面試
面試由攀枝花市審計局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及其他綜合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
(四)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攀枝花市審計局負責實施,考察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五)體檢
攀枝花市審計局黨組綜合面試和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如遇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情況,經攀枝花市審計局黨組研究,可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如所有考察人員體檢均不合格,不再遞補,該考調職位取消。
(六)公示與轉任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考調人員,統一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考調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調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攀枝花市紀委駐市審計局紀檢組、攀枝花市審計局監察室對此次考調過程進行監督,接受投訴舉報。對考調工作中弄虛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對違紀違規參加考調的人員,取消其考調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五、此次考調工作由攀枝花市政府投資審計服務中心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攀枝花市審計局紀檢監察室:3344047
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審計局人事科:3344052
附件:1.攀枝花市政府投資審計服務中心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攀枝花市審計局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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