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31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四川省人事廳關于事業單位招聘體育專業技術人員的意見》(川人辦發〔2007〕355號)文件規定和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6名教練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詳見本公告附件
二、考核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考核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并完全符合《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報考者必須在報名前取得并實際持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和職稱資格等相關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附件1:《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兩欄分別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在職人員報考,須與原單位無勞動糾紛,且須征得現任職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開考核聘用人選:
(1)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及尚在國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不能流動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