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7來源:本站采編
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遴選廣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稽查支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和公開選聘廣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職位及名額
(一)遴選參照公務法管理的工作人員6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
(二)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3)。
二、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及選聘對象
1.全市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2.全市財政核定收支,定額補助(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遴選及選聘條件
參加遴選或選聘的人員應具有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2.公務員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事業人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學歷或中、高級技術職稱的可放寬至40周歲(1974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公務員具有2周年以上(時間算至2015年1月15日)黨政機關(含參公管理單位)工作經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2周年以上(時間算至2015年1月15日)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各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新錄(聘)用鄉鎮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鄉鎮服務年限未滿5周年的(截止2015年1月15日);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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