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2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市總工會《關于在我市產煤縣聘任煤礦安全生產群眾監督員的通知》(宜工發[2014]60號)文件要求,興文縣總工會擬在興文縣范圍內招聘煤礦安全生產群眾監督員2名,經研究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組織筆試、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一)招聘名額:2名
(二)招聘崗位:煤礦安全群眾監督員
三、應聘條件
(一)學歷要求
1.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有一定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
2.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具備以下條件人員優先考慮,在筆試成績中予以相應加分:(1)具有煤礦管理相關專業學歷(礦業工程類(專)、礦業類(本))或持有礦山企業工作相關技能資格證人員(《救護隊員資格證》、《特殊工種證》、《安全培訓上崗證》、《安全資格證》等);(2)退伍軍人。具有煤礦管理相關專業學歷或持有礦山企業工作相關技能資格證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5分;退伍軍人在筆試成績分上加3分。
(二)年齡條件:
18歲至35周歲的男性公民。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色盲、耳聾者;
2.有紋身、刺青者;
3.有吸毒歷史者;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其他體檢出有不適合本崗位工作的疾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程序包括現場報名、資格初審、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5年1月19—20日(上班時間)。
(二)報名地點:興文縣人事考試中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2辦公室)。
(三)報名手續:報考者在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興文縣2015年公開招聘煤礦安全生產群眾監督員報名表》(附件1)1份,《興文縣2015年公開招聘煤礦安全生產群眾監督員加分申請表》(附件2)1份(需加分的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是否違紀違法證明1份,戶籍所在鄉鎮計生辦出具的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情況證明1份。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攜帶上述證件、材料原件(含復印件)和照片到規定報名點報名。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貫穿整個考試全過程,在筆試、體檢、考核、公示、試用期等各個環節,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都將取消招聘資格。
3.報考前報考者應仔細閱讀并準確理解《公告》方可報考。報考者不得采取弄虛作假、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考試資格。一經發現查證屬實,終止招聘進程,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全部承擔。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者進入了考試考核等環節的,一經查證屬實,取消招聘資格,并由報考者承擔相應損失和責任。
4.報考者年齡一律以本次招聘報名第一日為計算截止時間,所有年限均指周年。
(五)報名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按照四川省財政廳、物價局〔2003〕237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
(六)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名額與報名經資格初審合格后人數之比為1∶2,達不到開考比例,經研究,可調低開考比例。
(七)領取準考證
報名者經資格初審合格的,領取筆試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只采用筆試
(一).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具有煤礦管理相關專業學歷或持有礦山企業工作相關技能資格證人員在筆試成績分上加5分;退伍軍人在筆試成績分上加3分。
(二).筆試內容:工會工作知識、勞動法規知識、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和公文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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