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4來源:本站采編
(5)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6)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由用人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按照《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暫行辦法》(宜人發〔2010〕14號)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所有考生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和衛計部門出具的無違背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原件(加蓋印章,復印件不予認可)。2016年畢業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加蓋印章)。
(三)遞補。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因考生自動放棄而出現的崗位空額,經研究可根據空缺名額,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聘用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
(四)公示。
1.體檢、考核合格后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將在中國三江人才網和宜賓人事考試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2.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審核確認和聘用
(一)公示無異議者,由縣人社局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再進行審查,確認無誤后,報市人社局審核備案。通過審核備案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未通過確認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其中,所有在編在職人員必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60日內提供原單位與其解除聘用(勞動)關系的書面材料和全部檔案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不能按期辦理完相關手續的,取消聘用。
(二)用人單位憑縣人社部門的確認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書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員在試用期間需參加崗前培訓。試用期間、試用期滿以及崗前培訓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資格。試用期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約定事項
1.此次考核招聘人員在珙縣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含試用期1年);
2.《崗位表》中涉及衛生系統暫不要求執業資格的崗位,對取得執業資格的要求如下:專科學歷臨床醫生需在聘用后5年之內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本科及以上學歷臨床醫生需在聘用后3年內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其他醫技人員也應在聘用后3年內取得相應執(職)業資格,否則,聘用單位可予以解聘,終止人事聘用關系。
七、紀律與監督
招聘單位在招聘工作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831-4085652。
八、特別提示
(一)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會在中國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和宜賓人事考試網( http://www.ybpta.gov.cn)上及時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結構化面試(或專業技能面試)、體檢、考核、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九、本公告由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1-4318967
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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