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1來源:本站采編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總成績按滿分各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若達不到開考比例,則取消或削減考調。
1.筆試。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調。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序,按照考調計劃1:1確定擬考調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擬考調人員從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如有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排名遞補。
(六)公示
對擬確定的考調人員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試用
考調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不合格的取消考調資格,不再遞補。
(八)調動
公示無異議后確定考調人員,并按照相關程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在原單位任領導職務的,保留原職級并改任同級非領導職務。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
(二)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考調工作紀律,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等選拔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的,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三)資格審查通過后,未經考調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人員不能自行放棄,否則記入該報考人員誠信檔案。
(四)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咨詢電話:0834-3865109
監督電話:0834-3865191
附件:《2016年中共涼山州委農村工作委員會公開考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涼山州委農村工作委員會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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