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社區矯正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的日常監督管理,全面鞏固提升人民調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作用,經市政府第33次常務會研究同意,決定在全州公開考試招聘康定市司法局司法輔助人員和專職人民調解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統一考試招聘。
二、招聘范圍
甘孜州籍常住人口。
三、招聘職位及名額
本次面向全州公開考試招聘康定市司法輔助人員4名(崗位性質主要從事對社區矯正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正確引導等工作,限男性報考)。
面向全州公開考試招聘康定市專職人民調解員5名(崗位性質主要從事人民調解、矛盾糾紛排查等工作,需要長期入駐鄉村開展工作)。
四、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社會主義制度。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此次招聘人員(除退役軍人外)應具有大專及其以上學歷;退役軍人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
4.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即2002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及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重聽、無口吃、無色弱、無紋身及傳染性疾病;
6.熱愛民族地區工作,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能力,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
以上報考條件應同時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3.有違反黨和國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行為嚴重的;
4.曾被單位辭退或者開除的;
5.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的。
五、開考比例
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
六、招聘程序
(一) 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公告及如實填報《康定市公開考試招聘市司法局司法輔助人員考試報名表》(附件1)、《康定市公開考試招聘市司法局人民調解人員考試報名表》(附件3)
1.報名時間: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康定市司法局政工辦(新城情歌路211號,聯系電話:0836-2835458)。
3.報名所需材料:人員報名時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原件、退役士兵證及相關材料,并復印件各一份。本人1寸免冠近照3張。報名者須提供健康碼。
4.康定市司法局根據考生提交的《報名表》和相關證件,嚴格按照《公告》規定的招聘范圍、對象、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二)報名確認及繳費
康定市司法局負責對資格初審合格考生按(川省財政廳、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完成報名及繳費50元/科的標準繳納筆試考試費。凡進入面試的人員,須另繳納面試考試費80元/人。
(三)領取準考證
初審合格的考生,由康定市司法局電話通知領取準考證,本人憑身份證到康定市司法局政工辦(司法局3樓)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筆試成績占總結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1.筆試
(1)筆試考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及法律基礎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2.面試
筆試結束,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按招聘名額1:2的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入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內容含藏文)。進入面試人員成績在康定市司法局公示欄予以公示,并在規定時間內到康定市司法局政工辦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作放棄處理。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3.考生總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加分項目
退役士兵、警察院校畢業生、法學類、建檔立卡戶,在考生綜合成績的基礎上加1分,以上項目不重復加分。
七、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名額,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數量,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費由考生個人向指定體檢醫院繳納。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及行業要求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次日內提出復檢要求,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和復檢由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檢查。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體檢及相關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的人員,經本人簽字承諾后視為自愿放棄體檢資格。
因考生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八、政審、公示
對體格合格人員由戶籍所在地公安局進行政審。
康定市司法局根據體檢、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在康定市司法局公示欄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監督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由康定市公開考試招聘市司法輔助員和專職人民調解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織核實并作出是否聘用的結論。
九、聘用管理、薪酬待遇
公示結束,由康定市司法局對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實行一年一簽。勞動合同中應對雙方的權利、義務予以明確。新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崗,逾期未到崗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資格。新聘人員工作滿一年后,由康定市司法局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原則上繼續聘用。
新聘人員工資待遇參照公安警務輔助人員標準執行。
十、其他注意事項
考生在報名時務必確保通訊電話24小時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康定市司法局,若因通訊電話變動而導致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考試工作在招聘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并在市紀委(監察委)監督下進行。考務工作人員嚴格執行人事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徇私舞弊現象發生,若發生違紀違規行為,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政策咨詢電話:
康定市司法局政治工作辦公室:0836-2835458
監督投訴電話:
中共康定市紀委監委:0836-2822602;
中共康定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0836-2877013;
康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6-2816818。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康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康定市司法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康定市公開招聘市司法輔助員和專職人民調解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康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康定市司法局
2020年1月6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wNDE4NTYyMg==&mid=2651688539&idx=4&sn=d21857737bd21361760c0370ffcef8bd&chksm=8d3d2722ba4aae34707e8ce708b154e74708d100c0c1428a414a418bdf62b8fb573bca6305ae&mpshare=1&scene=23&srcid=0106qwLvaHffMElznZMbCIyc&sharer_sharetime=1609916909814&sharer_shareid=a6ab6246f6eda896a09a70499bf979f2#rd
四川人事考試網2021年1月7日訊